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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财富人生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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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财富人生是泰康人寿开发的新产品,每年返还年缴保费的2%作为持续缴费奖金,每5年返还年缴保费的50%,60岁以后每年返还保额的20%作为补充养老金。不仅生活有保障,还能享受分红。

如果被保险人未发生保险事故,且您在犹豫期后要求解除本合同,请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向我们提供下列资料的原件:

(1)  本合同;

(2)  您的有效身份证件。

自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合同终止,我们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 30 日内向您退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您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9.  其它需要关注的事项

9.1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订立本合同时,我们应当向您明确说明本合同的内容。对保险条款中免除我们责任的条款,我们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您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您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我们会就您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您应当如实告知。

如果您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我们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我们有权解除本合同。

如果您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如果您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向您退还保险费。

我们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您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我们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我们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9.2  我们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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