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社会公众高度关注社会保险法草案
截至今天,已收到意见56000多件
中央台记者张华杰报道:记者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了解到,公众继续对社会保险法草案征求意见给予高度关注。
截至2009年2月1日10时,共收到意见56194件。其中,通过中国人大网提出的意见54206件,通过人民日报、法制日报等主要报刊刊登的意见35件,来信1953件。2009年1月12日,法工委曾经通报了第一阶段征求意见的情况,反映了群众对社会保险法草案比较集中的九个方面的意见。之后,草案的讨论仍在深入,春节期间,许多群众继续献言献策,表现出令人感动的参与热情。从第二阶段征求意见的情况看,大家除继续对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降低缴费负担、提高待遇水平、实现待遇公平、提高社会保险的统筹层次、社会保险的转移接续和加强社会保险监督等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外,还主要对以下几个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期待着社会保险法早日出台。许多意见提出,中国经济快速增长主要依靠投资、出口、消费“三驾马车”拉动。目前,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出口明显受挫,经济增长放缓,我们应当立足国内市场,增加投资,扩大消费,促进经济增长。制定社会保险法,保障全体公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消除大家的后顾之忧,才能增强人们消费信心和行为,从而拉动经济增长,促进经济良性循环。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不仅是一项重大的民心工程,而且是市场机制的重大组成部分,不仅是度过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经济“寒冬”的权宜之计,而且也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我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长期战略。因此,社会保险法早日出台具有重大意义。
二、加大财政投入,明确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责任。一些意见提出,近年来我国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支持力度持续加大,但所占份额仍然明显偏小,用于社会保障的财政支出仅相当于全部财政支出的12%左右,与发达国家30%至40%的比例差距明显。另一方面,虽然中央财政对社会保险的投入在大幅增加,但是缺少规范化、科学化的制度安排,地方财政的投入很少,几乎处于缺位状态。希望立法明确划清中央和地方政府社会保险的责任,加大财政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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