厘清边界
此次全国“两会”期间,全国工商联提交了一份关于取消药品加成率管制政策的团体提案,提案建议政府取消药品加成管制,允许医疗机构在国家规定的最高零售价以内自主采购药品,政府动态调整最高零售价,集中精力搞好监管。
在具体起草提案的湖北省工商联人士看来,医疗机构的采购导向恢复正常,并以低价购进药品,在无回扣情况下,医生不可能过度用药。
在2009年医改方案实施前,自主采购是各级基层医疗机构采购药品的做法,沿用多年。医疗机构通过竞争、谈判等方式逐步降低药价,由于批零价差归医院所有,医疗机构自有动力采购质优价廉的药品。
因此,专家建议,允许二三级公立医院在最高零售价或是省级招标价格以内自主采购药品,改革支付制度,探索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总额预付制等,充分调动医院降低药价、控制医药费用和合理用药的积极性,赋予医院剩余利润分配权。
在计划经济年代,中国曾有着一段由“公家”包揽部分城市居民医疗费用的历史。那时,政府决定医疗资源的分配,直接开办医疗机构并对医药实行全面管制。但相对于日益上涨的医疗开支,财政投入捉襟见肘,医疗资源普遍短缺,“看病难”现象日益严重。
鉴于此,上世纪80年代初期,决策部门启动了以放权让利、调动医疗卫生部门积极性为核心的局部医改,是为“不给钱就给政策”,鼓励医院自行创收,其目的是在政府财政投入有限的前提下,让医院自行解决医疗资源短缺问题。
在这一思路的推动下,医院“创收”热情高涨,同时,政府的财政投入比重相应降低。但弊端很快显现,“看病难”并未解决的同时,“看病贵”却又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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