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新医改方案公布之时,即确立放弃公立医院改革“一刀切”思路,转而实行地方先行试点、稳步推行的策略。但由于各种利益掣肘,成熟可行的公立医院改革方案目前依然模糊不清。
不过,新医改方案为公立医院改革指明了一个方向,即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监管机制。具体而言,就是实现管办分开、政事分开,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按照改革的初衷,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即为了理顺政府与公立医院之间的权责关系,让医院所有者和经营者各归己位,同时通过一套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促使医院成为一个独立的市场主体。
在公立医院改革具体执行过程中,牵头负责试点工作的是既肩负监管职责但又举办医院的卫生行政部门,其“裁判员”与“运动员”不分的双重身份颇令业界感到因扰。包括卫生系统官员在内的多位受访人士认为,公立医院改革改的不仅是公立医院,更是政府。通过改革,要让政府职能得到转变,彻底改变目前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厘清政府与医院的权责关系。
2010年初,包括镇江在内的17个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亦相继展开探索,其重点便是建立法人治理结构,以实现“管办分开”。
在前述专家看来,公立医院拥有独立法人地位要满足一些前提条件,在法人治理结构中董事会或理事会能够履行所有者的权力,其中最核心的是人事权和财权,即对医院的预算有审批权,对院长的任命有决策权,政府对医院的管理也要通过董事会或理事会及其章程来实现。
借此反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一些试点城市确有医院成立了由政府部门、医院经营者、职工代表、社区代表等组成的董事会或理事会,但这些机构常常扮演咨询机构角色,未真正承担决策机构之责。
2012年2月初,各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卫生局陆续接到通知,来自卫生部的专家评估组将对试点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立情况,也是评估的一大重点。
按照既定的工作安排,评估专家组将对各试点城市的政策模式和改革路径进行评估,研究其可行性和可推广性,从而为全国推行公立医院改革提供更多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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