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各方对于“保基本”的目标已有共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2012年1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宣布,今年,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支付比例普遍将达到70%。
顾昕认为,对于这一目标,仅靠提高补贴水平和缴费水平仍不够,要实现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的可持续性发展,医药费用的增长幅度进行控制,即在“开源”的基础上,还必须“节流”。这意味着必须对医疗费用的快速增长的势头加以扼制。
因此,如何建立起一套医疗费用的市场价格形成机制成为关键。这也是各地正在推进的医保付费机制改革之初衷。
培养大买方:“节流”探索
领全国医改之先的镇江,于1995年即开始付费机制改革探索。
在此之前,全国的医疗服务皆为“按项目付费”,即为医疗服务过程中所涉及的每一服务项目制定价格,这种付费方式优点在于操作方便,但由于医疗机构的收入与其提供的服务项目数量直接相关,不少医疗机构以过度医疗服务和诱导需求来增加收入。卫生部部长陈竺将“按项目付费”与“以药养医”称为卫生系统的两大“毒瘤”。
1994年即已参与筹备付费机制改革的时任镇江市卫生局规划财务处处长李一平回忆,在此项改革启动之前的三年间(1992年-1994年),镇江境内医院业务收入年均增长33.4%,远超同期GDP和居民收入增幅,“看病贵”已成为现实。
较早意识到问题严重的镇江,遂试图破解这一难题。同一年,当时的国家体改委、财政部、劳动部、卫生部共同制定了《关于职工医疗制度改革的试点意见》,城镇职工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开始推进。经国务院批准,镇江与江西九江成为仅有的两个试点市,即著名的“两江试点”。
此后的17年间,镇江市医疗费用结算办法经历了从“按服务单元付费”、“总额控制”、“个人账户按实支付、统筹基金总额控制”、“总额预算、弹性结算和部分疾病按病种付费”,直到现在的多种付费方式结合的复合式结算办法五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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