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金领取:投保人可于每个保险单年生效对应日领取红利。领取日未领取的红利,不计息。
二、累积生息:红利留存在本公司,按本公司每年确定的红利累积利率,以“复利”(见5.10释义)方式生息,并于投保人申请或本合同终止时向投保人给付。
若投保人在投保时没有选定红利领取方式,默认为投保人同意本公司以累积生息方式办理。
留存于本公司的红利与累积生息将不参与红利分派。本合同在其效力中止期间,不参与红利分派。
二、保险金的领取
2.1保险事故通知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保险事故,投保人、受益人或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通知本公司,否则投保人或受益人负担由于通知迟缓致使本公司增加的查勘、调查费用,但因不可抗力延误的除外。
2.2保险金的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