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于企业来说,处于天然弱势地位的劳动者群体庞大,但力量薄弱,加之改革开放以来对其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相对不到位,决定了这个群体不能掌握话语权来有效表达意志。课题组在调研中发现,绝大多数劳动者对劳动合同法持欢迎态度,职工感受到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用人单位开始对劳动保障重视起来。很多职工希望劳动合同法在实施中能充分发挥法律效力,更加明确,避免钻法律空子的现象。但是,我们也发现,也有极少数劳动者歪用《劳动合同法》,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或拒绝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期盼通过仲裁或诉讼获得经济赔偿。同时,对于流动性较强或技术含量低、劳动强度大的用人单位,如建筑公司、酒店、餐饮行业等,笔者发现,仍存在大量的未签订劳动合同、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拖欠劳动报酬现象。问及原因,这些劳动者要么是对国家法律不知晓,要么就是迫于就业压力而表示无奈。
暂且不论社会阶层划分的合理性,从现阶段我国社会资源配置机制多元化来看,代表不同利益的群体无疑是存在的。让代表不同利益群体的人发声,这本身就说明我们的社会的确在进步。然而,从各自利益角度看问题,得出的结论必然也迥异。法律是社会各界反复博弈的产物。我们不否认,现存的劳动法律体系确实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但是,想通过一部法律就把实践中可能遇到的所有问题都事无巨细地规定下来,也是不现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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