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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异地职工住院医疗费如何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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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唐山异地职工先到互助服务中心备案。当参保人员在异地患病住院时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医保中心规定报销,在医保中心规定的范围内报销后,由单位代办员持有效报销单据包括:医保报销单据、诊断证明、医疗费明细汇总单,填写互助金申请表后按规定报销。

  3.参加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活动的对象和条件是什么?

  答:凡本市辖区内在机关、企业、事业、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经济组织工作满1年以上的机关工作人员和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机关工作人员和职工),按规定缴纳互助金,均可在本单位工会的统一组织下以团体形式参加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活动。

  该项活动不单独接受个人加入,团体参加人数在50人以上的单位,参加人数必须不少于本单位在册职工人数的85%;50人以下的单位,职工参加人数必须为100%。

  4.职工本人参加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活动应履行哪些手续?

  答:职工首次申请参加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活动应向所在单位工会报名登记:

  (1)职工本人提供身份证;(2)下岗失业职工可直接在所在社区工会登记,同时提供下岗证、失业证或其他证明职工身份的证件和证明或资料;(3)参加了唐山市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需提供本人医保卡复印件;(4)是工会会员的必须提供工会会员证。

  5.单位团体参加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活动应履行哪些手续?

  答:单位集体加入由单位提供以下资料:

  (1)本单位现有在册人数报表(当期人数以当年半年度劳资报表人数为准);

  (2)填写完整的《唐山市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活动团体申请表》;

  (3)参加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活动职工名单的电子版的资料和两份打印名册。已参加上期继续申报下期的填报《唐山市职工重大疾病互助活动团体申请表》、《唐山市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活动单位人数增减表》、增加和减去的重大疾病医疗互助职工名单的电子版的资料和两份打印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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