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不承担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金补助的情形有哪些?
答: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给付重大疾病医疗互助金补助:
(1)参加互助活动期满而治疗期还未结束,未按规定期限继续缴纳下期互助金的,超出互助期治疗天数的医疗费用,不计算补助或救助金;
(2)工伤、职业病、生育费用;
(3)利用各种欺诈、作弊行为骗取互助金补助或救助的;
(4)各种交通事故、打架斗殴、吸毒、天灾人祸、酗酒、自残、意外伤害发生的医疗费用;
(5)医疗事故引发的医疗费用;
(6)与本病无关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7)患病期间购买保健品的费用不予补助;
(8)实行单病种价格管理封顶线以外的自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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