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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异地职工住院医疗费如何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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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唐山异地职工先到互助服务中心备案。当参保人员在异地患病住院时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医保中心规定报销,在医保中心规定的范围内报销后,由单位代办员持有效报销单据包括:医保报销单据、诊断证明、医疗费明细汇总单,填写互助金申请表后按规定报销。

  (7)超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4。8万元)且参加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的,进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程序(支付比例为90%,最高支付金额21。2万元)。

  (8)假如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个人自付部分为8000元。

  (9)互助金补助金额=(医保范围内自付费用8235元+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个人自付部分8000元+乙类药品自付1100元+特检特治自付3400元)×15%=3110。3元。

  例3患门诊特殊疾病:

  某在职参加医疗保险的职工患门诊特殊疾病在定点医院发生总医疗费60000元。其中:甲类药品费用11000元,乙类药品费用22000元;普通检查治疗费用10000元,特殊检查治疗费用17000元。

  则医疗费计算如下:

  (1)住院起付线:960元

  (2)乙类药品自付:22000元×5%=1100元

  (3)特检特治自付:17000元×20%=3400元

  (4)医保范围总金额=甲类11000元+乙类20900元+普通检查治疗10000元+特殊检查治疗13600元=55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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