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互助金补助金额=(医保范围内自付费用3577。5元+乙类药品自付150元+特检特治自付400元)×10%=412.8元
(8)超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4。8万元)且符合规定的,进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程序。
例2患重大疾病:
某在职参加医疗保险的职工在三甲定点医院住院总医疗费60000元。其中:甲类药品费用11000元,乙类药品费用22000元;普通检查治疗费用10000元,特殊检查治疗费用17000元。
则医疗费计算如下
(1)住院起付线:600元
(2)乙类药品自付:22000元×5%=1100元
(3)特检特治自付:17000元×20%=3400元
(4)医保范围总金额=甲类11000元+乙类20900元+普通检查治疗10000元+特殊检查治疗13600元=55500元
(5)医保范围内自付费用=(医保范围总金额55500元-起付额600元)×15%=8235元
(6)个人自付金额=乙类药品自付1100元+特检特治自付3400元+起付额600元+医保范围内自付8235元=13335元
统筹金支付=住院总医疗费60000元-个人自付金额13335元=4666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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