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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异地职工住院医疗费如何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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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唐山异地职工先到互助服务中心备案。当参保人员在异地患病住院时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医保中心规定报销,在医保中心规定的范围内报销后,由单位代办员持有效报销单据包括:医保报销单据、诊断证明、医疗费明细汇总单,填写互助金申请表后按规定报销。

  (7)互助金补助金额=(医保范围内自付费用3577。5元+乙类药品自付150元+特检特治自付400元)×10%=412.8元

  (8)超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4。8万元)且符合规定的,进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程序。

  例2患重大疾病:

  某在职参加医疗保险的职工在三甲定点医院住院总医疗费60000元。其中:甲类药品费用11000元,乙类药品费用22000元;普通检查治疗费用10000元,特殊检查治疗费用17000元。

  则医疗费计算如下

  (1)住院起付线:600元

  (2)乙类药品自付:22000元×5%=1100元

  (3)特检特治自付:17000元×20%=3400元

  (4)医保范围总金额=甲类11000元+乙类20900元+普通检查治疗10000元+特殊检查治疗13600元=55500元

  (5)医保范围内自付费用=(医保范围总金额55500元-起付额600元)×15%=8235元

  (6)个人自付金额=乙类药品自付1100元+特检特治自付3400元+起付额600元+医保范围内自付8235元=13335元

  统筹金支付=住院总医疗费60000元-个人自付金额13335元=4666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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